論愛情
標題下了這個「論」字,似乎就已經把這篇文章限制成以論說為主的方向,這給我一股莫名的些微壓力,因為對於一個沒談過戀愛的人來說,愛情是紙上談兵的、一廂情願的,稍微思索了一下自己對愛情的看法,發現浮上腦海的多是一些陳腔濫調的說法,很難把它們組成些有意義的東西,不如從回顧自己喜歡上一個人的經驗開始講吧,寫著寫著也許就會有靈感了
最近的一次,早已經認識對方一年多,不熟,也沒什麼感覺,只偶爾聊天、討論問題,我是一個不善交際的人,不怕跟人接觸,只是常常不知道要跟人聊什麼,聊自己專業相關的知識、問題,是少數我比較聊得開的話題,那陣子跟對方的交流也僅只於此,可以說我們的交集和對彼此的認識也就這樣了,所以會喜歡上對方我也覺得滿莫名其妙,不禁想到一個說法:也許我喜歡的是自己幻想或想像的那個人,而不是真實世界中的對方
不過,在好幾個月沒碰面後,對對方的感覺淡了,現在幾乎不會想到,我終於「恢復正常」,是福嗎?終於不會再像之前那樣受到心理因素影響讀書了,但也少了一個讓人心動的人事物,不過既然我從沒什麼實際行動或表示,對方也已經有伴了,這樣的發展也許對雙方都好吧,我不會後悔沒有行動,雖然那時當下的我有時是不舒服的,可是這段歲月我回想起來會笑,因當時的美好交流而笑、笑那個時候的我
受到自己學習的科目、師長和學長耳濡目染,認同和推崇理性、冷靜的思考,而喜歡一個人,帶給自己情緒、心情上的影響,是不是讓自己不理性和不冷靜呢?可是這又是人的七情六慾是人性本質,雖然覺得有時候的狀態不像自己,但也只能接受,或是藉由投入到其他事情,來緩解、消除那些感覺
我曾經想過,跟人交流少的我,在別人眼中到底是什麼樣子?是看起來不重衣著、宅男樣、怪人、有時候白目、某些專長很厲害…?我曾在一個場合聽到兩個人對我穿著的評論,那時候也許不應該穿的如此休閒?一個人說我這樣穿會不會太休閒了,另一個人就說我平常都是這個樣子,他們不經意的或是直接的這樣說出來,代表這確切是在他們兩人眼中的我,能知道自己在別人眼中是什麼樣子,對自己有時候有些幫助,可是我沒談過戀愛,我也就不知道我在一個戀人眼中是什麼樣子
有一個說法我覺得很有道理,應該會作為以後我挑對象的原則(假如有那麼一天的話),就是先看對方的缺點是不是自己能接受的,假如對方缺點自己非常在意、難以忍受,那這關係要培養下去勢必非常困難或前景不佳;反之,如果這個缺點在自己眼中不成缺點,雖然不會因此讓相處增加多少愉快,但至少會順利許多,這是維持長期良好關係的關鍵
後記:
這是國文的作文作業,對我也是一個不好寫的題目,不過終於完成了,對比「喜歡一個人的感覺」,還滿有趣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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