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寫證明─零件、目標模型、組裝方法
樂高積木拼成的車子! 今天複習高淑蓉教授 開放課程的第五講 ,談到「如何寫證明」,我覺得她用的比喻很貼切,而學證明除了可以在數學上推理外,培養的邏輯能力在現實也具有普遍適用的價值,所以我把它寫成一篇文章。 證明就像「用零件組模型」 ,它分成三個部分, 已知(零件) 、 求證(目標要組出的模型) 、 證明推導(模型的組裝方法) 。 已知:問題給出的條件,配上課本章節內的定義、定理、或性質 求證:題目要求我們做到的、說明某件事... 證明:推導過程、闡述前因後果、來龍去脈 我用一個很簡單的例子來說明這三個東西(應該連國小生都看的懂?) 現在 這個班級有50人 ,他們 只有 兩堂選修課:日語、歷史可選 , 可只選一個、或都不選,也可兩個都選 。結果出來, 選日文的有21人 、 選歷史的有37人 , 小明必修課有修數學 ,問這個班: (1) 日文、歷史兩科都有選修的人數最多可以幾個? (2) 都沒選修的人最多可以幾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