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股狂熱從何而來?

禮拜天公民課小組討論,那天我的心態有種很有趣的變化,在這天之前,其實我的任務幾乎沒在做,但下午小組要討論了,我完全沒做不行,所以早上花了快兩個小時找和閱讀資料,前陣子now.in事件,我有點興趣,於是提議這個問題,表決過了,所以我們小組報告著作權、線上平台相關的問題。 google搜尋、還有找閱讀器訂閱來源有沒有相關資料,P2P技術、kuro、ezpeer、now.in事件背景、著作權法,大致了解, 這個過程我發覺瀏覽器、閱讀器的使用習慣真的很重要 ,我很快找到十幾篇較好的相關文章,把它們加入書籤(我瀏覽器用Firefox),再加上標籤,我資料調一調po到fb社團上,我們下午討論時,我找到的資料最多,資料多沒啥稀奇,但我找到的資料對小組報告的幫助幾乎可說最大,當時我還有點興奮XD,大家看我PO的文章後,各自發表意見,最後總結。 可是說真的我對總結不太滿意,我們課程主題是「司法與人權」,我們的題目最主要相關的法律就是著作權法,這沒問題,但是人權的部份呢?老師上課說我們面對法律判決過程、法官的立場、事件的解決辦法外,不能忽略人權在其中受到什麼待遇,但我們那天總結幾乎都是圍繞在著作權法、事件上,我認為跟人權比較有關的,就是利用平台宣傳的創作者和正當的使用者,他們的權利某種角度、程度上受損